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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具备合意吗 环球热消息
2023-06-30 06:37:22 来源:

“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由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一方给付报酬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人身从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具备合意吗?

律师解答:

要建立一种民事关系,双方合意必不可少。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往往由用工不规范所导致。非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大量存在使得认定当事人达成的真实合意相当困难。认定劳动关系时,合意的作用在于帮助我们对双方在建立关系时的真实意思表示的确认,不能用合意推翻具有紧密依附性的劳动关系;反之,即使双方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但未形成紧密依附性的,也不能被确认为标准劳动关系。

律师补充: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审查主体是否适格。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院审理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时首先应当审查双方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最低年龄为16周岁,但是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招用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的依国家有关规定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具备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实践中,当事人一般会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电话录音、短信截屏、邮件往来等予以证明。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形成实际控制,劳动关系双方形成财产上、人身上的从属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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